【报道】绍兴市宗教界学习贯彻《宗教团体管理办法》专题讲座在上虞区多宝讲寺顺利召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强调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2020年8月24日下午2时,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处长贺再军在上虞区多宝讲寺弘法楼二楼,为绍兴市宗教界学习贯彻《宗教团体管理办法》作专题讲座。绍兴市委统战部副部长许浩翔、宗教综合处副处长陈韩洋,上虞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傅春荣,以及绍兴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宗教团体协会的会长、主席及代表等,参与了本次主题讲座的学习。

首先,贺处长对全省宗教界在这次疫情中的表现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和赞扬,希望大家在统一战线的工作中继续努力做好五个服务。

讲座中,贺处长以解读《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宗教团体管理办法》为主,从中央关于宗教团体的职能定位和要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第13号令,《浙江省宗教团体管理办法》(16条)等几个方面,为大家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地阐述了推进全省宗教团体法制化、规范化进程的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

为更好地推进全省宗教团体的规范化管理,浙江省民宗委正在紧锣密鼓筹备推出“互联网+政务服务”,计划于今年10月开始全部实行网办,同时还会做好适宜网办事项与“政务服务2.0平台”对接工作,届时将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监控、“好差评”闭环。

整场讲座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都很强,为接下来绍兴市宗教团体建设,绍兴市宗教事务的规范化管理起到了极大的、积极的促动作用。